全省首例!判了!
疫情期间口罩成为广大市民防疫的重要物资
可是
却有人为了牟利私自生产、
销售假冒伪劣的口罩
南婉儿了解到
今年4月
在不具备生产经营医疗器械条件的情况下
曾某某私自租用民房、雇佣人员
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对外出售
网络图/图文无关
曾某某实际出售的口罩数量为2.4万个
销售金额为4.08万元
经检测
曾某某生产、销售的口罩
无菌检测项目不合格
近日
进贤县人民检察院
对这起销售伪劣口罩案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曾某某支付消费者
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金
共计人民币122400元
赔偿金上缴国库
被告曾某某在
南昌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媒体上
赔礼道歉
据悉,该案系今年疫情防控以来全省首例判决的销售伪劣口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伪劣口罩会让不知情群众
无法得到应有的防护
既危害个人健康
还可能让影响我们的防疫成果
其危害巨大!
支持严惩!!!
来源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
别问良心会不会痛,既然做了就是没有良心的
简直就应该判刑,害人不浅,如果疫情严重得害死多少
屁眼心心黑透了
是的,有良心的人不会做这些缺德事
买口罩要小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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