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城区流浪犬的公告
关于集中清理城区流浪犬的公告为有效遏制流浪犬对市容市貌、社会秩序造成的不良影响,消除流浪犬对广大市民造成的安全隐患,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经庐山市创建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和南康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整治组,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流浪犬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特公告如下:
一、本次清理、整治行动将从10月23日开始,预计持续至12月底。
二、养犬家庭要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凡未圈养的家犬,一律视为“流浪犬”,一经发现立即实施统一捕捉处理,对阻碍、干扰“流浪犬”清理工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罚。
三、进一步规范家庭养犬制度。未登记的养犬家庭,必须到市公安局南康镇派出所登记在册,并按要求落实圈养措施。
庐山市创建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庐山市公安局
庐山市城管局
庐山市南康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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