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眼泪,江西旅游集团,庐山龙湾温泉,所发布的员工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现在公司的劳动合同中采用的是综合工时制,是以年为单位,共计2000工时。加班工时不应超过432工时,年底清算时,超过部分将在明年进行补休。经与劳动局沟通了解,旅游行业采取综合工时制是合法的。公司以年为计算周期,那么工作不足一年或中途离开的人则不存在加班的概念了。也就是说,一年中无论你们如何加班,公司顶多安排每周休息一天,不到年底,不计加班和补休。
法定假原则上要付加班费,不计工时。以后也不存在余假和补休。那么公司可以想让大家加班就加班,想让你休假就必须休。
如果按全年2000工时计算,平均每个月工作20.83天,签订劳动合同是从2017年1月21日开始,这半年未签的时间内,将也没有余假了,统一到年底清算。现在有很多人在轮休,你们可以算一算全年到底能不能做到2000工时?中途离开的也将没有任何加班、余假补偿了。 早点走呗,别跟那些经理一样混吃等死 扒了郭dajun家的祖坟{:huffy:}{:huffy:} tianxiaweizei 发表于 2017-7-10 18:16
扒了郭dajun家的祖坟
怎么回事?龙湾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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