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发改委原主任陈艳滚被开除党籍 移送司法机关
本帖最后由 夏天 于 2016-12-29 08:49 编辑在位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办事”,离任后收取红利回报,日前,江西省庐山市发改委原主任陈艳滚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庐山市纪委调查,2006年4月至2009年2月,陈艳滚利用担任市水利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鄱阳湖砂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宋某在违规超泵采砂、水政执法、办理采砂相关证件等方面提供帮助。其间,陈艳滚和宋某约定在陈艳滚离开水利局之后,以投资为名在宋某处获取好处费。2009年2月,陈艳滚任发改委主任,在2011年至2014年间,陈艳滚以投资分红名义,先后多次接受宋某送的分红钱款共计人民币65万元。 调查组还查明陈艳滚在担任水利局长和发改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钱款,骗取政府补助资金等严重违纪行为,涉及金额达68万余元。 “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私企老板公司投资,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这是典型的以权谋私,是严重违纪行为,应受到党纪处分。”庐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类违纪行为,我们是发现一例,严惩一例,决不手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老新闻了 老掉牙了,没有其它反腐新闻,只有炒剩饭。哈哈!接轨吗! 上列这种情况违纪是一定的,算受贿罪吗? 应该把陈艳滚的照片放在这篇新闻里。让大家见见F·B分子的尊容,同时也可以对人民公仆起警示作用! 早就听说过这件事了,这也算新闻?应该是旧闻了吧! 标本。。。
漏网之鱼太多了 五老高呼 发表于 2016-12-29 13:46
上列这种情况违纪是一定的,算受贿罪吗?
必须算,而且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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