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警察胡海金吴志峰王飞雄做假证包庇行凶歹徒,坑害无辜百姓【图】
本帖最后由 消灭土匪 于 2016-2-27 14:13 编辑九江市浔阳区警察胡海金、吴志峰、王飞雄做假证,包庇行凶歹徒,坑害无辜百姓 请大家帮助转载,请正义的记者采访报道,清除警察队伍的害群之马,还弱者公道,维护社会安宁。受害人联系QQ250612558。强烈要求黑心警察胡海金、吴志峰交出2014年7月18日晚的案件笔录、处理录像等重要案件材料!还原案件真相。
发生在九江市的一件恶劣的治安伤害案件,19个多月了,黑心的警察仍然没有作出治安处理决定(处罚决定或不予处罚决定),没有向受害人送达法律文书。行凶歹徒至今逍遥法外,受害人的数万元医疗费用等损失没有分文赔偿。2014年7月18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三里街,两个灭绝人性的歹徒仗着体格高大,寻衅滋事、多次用拳头和棍棒等疯狂殴打一个个子弱小的贫民,致贫民几乎全身受伤,头部多处血肿,并且出现外伤性脑梗死,右耳被打耳聋。九江市浔阳区三里街派出所民警吴志峰、胡海金、浔阳区公安分局王飞雄等人在此案中严重渎职、玩忽职守,收受好处费,做假证,包庇行凶歹徒石斌、石瑞金。行凶歹徒:石斌、石瑞金,九江市湖口县城山镇团墩村十四组。
一、李先生因房屋漏水上楼询问,莫名被两歹徒疯狂殴打。2014年7月18日晚上,李先生因租住的房屋漏水,未找到原因,就上二楼想询问204室住户,204室门关着。二楼楼道走廊的203室租住户在洗澡,203室租住户叫李先生敲204室的门,李先生敲了两三下门无回应,就离开准备下楼时,突然有歹徒从后面冲来重击李先生头部,歹徒用拳头疯狂殴打李先生的头部胸部等部位,一直把李先生打到走廊另一头,歹徒边打边说:“你敲我门!你敲我门!我把你丢下楼去摔死你!”期间,又冒出一个歹徒,拿着棍棒对李先生胸部腿部等部位狂戳。拳棒交加之下,李先生很快感到胸部发闷难以呼吸,喘不过气,头脑迷糊……
二、民警胡海金、吴志峰出假警,阻挠李先生去医院检查验伤,拒绝调查取证,收受好处费,乘人之危欺诈强行处理。歹徒石斌承认其行凶是为了解闷出气。受害人李先生忍痛下楼报警后,在路口(浔阳区建设局附近)等来民警(后来知道民警是胡海金、吴志峰),民警看了李先生的住房漏水,就上二楼,带了一个歹徒(石斌)下楼,就匆忙逃回派出所,对另一个歹徒(石瑞金)不敢带了,后来,李先生才知道民警很可能是故意留下另一个歹徒清理现场。在派出所里,李先生多次告诉民警身上很痛,触摸到头部面部都是肿的,发现胸部有很多伤痕,并要求去医院,但是黑心的民警不顾李先生全身伤痛,竟然一再阻挠李先生去医院。歹徒石斌说:“我和家里人吵架了,心里不高兴,想出气,他又来敲我门,我更有点恼火,就打了他。我只用手打几下,我兄弟用扫把戳了他几下。”由于歹徒掩盖事实,李先生请求民警询问现场的目击证人,去现场取证。但是黑心的民警为了保护歹徒,拒绝询问目击证人,拒绝传唤另一个歹徒石瑞金,拒绝查明歹徒行凶的凶器(究竟是拳头和棍棒,还是手和扫把),拒绝对受害人的受伤情况进行拍照取证,故意不告知受害人伤情鉴定的权利,收受歹徒石斌的好处费,不顾李先生的坚决反对,仅叫歹徒石斌赔偿200元的医疗等费用,歹徒石斌答应后,黑心的民警就匆忙将歹徒石斌放走了。
三、黑心民警胡海金、吴志峰拒绝为受害人李先生作伤情鉴定。几天之后,受害人李先生得知伤情鉴定的权利,就拿着医院的病历和自己拍的受伤照片,到三里街派出所要求伤情鉴定,黑心民警粗暴拒绝。
四、黑心民警隐瞒毁灭原始案件材料,重新制作虚假案件材料。2014年7月28日,受害人李先生到法院起诉,并且到派出所索要案件的原始材料(笔录、处理案件的录像),黑心民警拒绝提供。虽然受害人李先生积极提供了大量证据,却莫名其妙败诉了,法官说:“派出所的材料没有写石斌和石瑞金打你,我就不能认定石斌和石瑞金打了你。”李先生发现案卷里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份案件材料《关于7月18日晚李某(李先生姓名)被打的情况说明》,上面显示制作时间2014年12月9日,盖有三里街派出所的公章。李先生发现其内容大量虚假,并且有逻辑错误。最离谱的虚假内容是:“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双方还在争吵。”黑心民警特意用了一个“还”字,这个“还”字强调了两个意思:“一是民警没来时双方在争吵,二是民警来了,双方也在争吵。”但是受害人李先生很迷惑:民警没来时,双方有没有争吵,民警是怎么知道的?何况当晚民警拒绝询问目击证人,拒绝传唤另一个歹徒,拒绝取证。民警来了后,是在浔阳区建设局旁边不远处一路口发现的受害人,路口和案发现场是有其它房屋隔开的,在路口也看不到案发现场,当时受害人一个人在路口等民警,那么谁在和受害人争吵?谁还在现场争吵?(黑心警察在案件发生四个多月后重新制作的虚假案件材料)
五、黑心民警王飞雄等人公开在法庭上撒谎,做假证。黑心民警王飞雄在法庭上做假口供说:“石斌在楼道洗澡间洗澡,原告与石斌因言语冲突,产生推搡。”受害人质问黑心民警王飞雄:“你编造歹徒石斌在楼道洗澡间洗澡,那我们与法官一起去案发地点查看,楼道有无洗澡间;你编造我与歹徒石斌言语冲突,那么请你说出案发当晚我说了什么话,歹徒石斌说了什么话,哪一句言语冲突了;你编造产生推搡,那么到底是我推歹徒石斌,还是歹徒石斌推我,到底是如何推搡,用什么推,推什么部位,推了多长时间?”但是,黑心民警王飞雄不敢作出回答。点评:黑心民警王飞雄编造出歹徒石斌在洗澡间洗澡,意图诬陷受害人李先生有错在先;他编造李先生与歹徒石斌言语冲突,产生推搡,意图表示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法官即使判决歹徒石斌要赔偿,也只能各打五十大板。黑心民警王飞雄为坑害李先生真是用心险恶,为帮助歹徒逃避责任真是用心良苦。黑心民警王飞雄收了多少黑心钱?
六、本案之后发生的两件离奇事件,受害人的信访权被剥夺。第一件事,受害人因此案多次到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分局上访,要求依照《信访条例》书面答复,但是浔阳区公安分局一直不敢书面答复。受害人很疑惑:信访条例在浔阳警察的眼里就是废纸吗?第二件事,受害人在江西省公安厅网站进行网上信访,无法注册,提示证件号码已注册。既然有人帮助注册了,那么受害人就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去找回用户名和密码,可是网站上却没有提供找回用户名这个选项,受害人只好多次联系江西省公安厅处理不能注册一事,也一直无人处理。受害人很疑惑:谁冒用我的身份信息注册的?退一步说,即使我自己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了,那也应该让我找回用户名和密码吧?为何网站上不提供找回用户名的选项?为何多次联系江西省公安厅却无人处理?这不是剥夺受害人的信访权吗?为什么要剥夺受害人的信访权?这里面有多少不敢告人的事?
请黑心民警胡海金、吴志峰回答:①2014年7月18日晚上,受害人李先生一再要求去医院,你们为什么一再阻挠?难道受害人浑身受伤却没有医疗的权利吗?仅因为你们收了歹徒石斌的好处费吗?②当晚,你们为什么不告知受害人伤情鉴定的权利?几天后,受害人得知伤情鉴定的权利,要求伤情鉴定,你们为什么一再拒绝?难道受害人没有伤情鉴定的权利吗?仅因为你们收了歹徒石斌的好处费吗?③当晚,受害人李先生一再请求你们调查取证,请求你们传唤另一个歹徒,请求你们询问目击证人,请求你们对其伤情拍照,请求你们查明事实,你们为什么置之不理,难道对治安案件进行取证不是你们的职责吗?仅因为你们收了歹徒石斌的好处费吗?④你们为什么在《关于7月18日晚李某(李先生姓名)被打的情况说明》中捏造谎言、篡改受害人李先生的陈述、隐瞒歹徒石斌的陈述、隐瞒你们真实的处理情况?难道歹徒石斌是哑巴?仅因为你们收了歹徒石斌的好处费你们才公开做假吗?⑤你们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交出原始的案件笔录、处理录像等重要案件材料?是不是已经被你们毁灭了?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如实提供案情不是你们警察的义务吗?仅因为你们收了歹徒石斌的好处费吗?听说歹徒在九江有些关系,或者还因为关系,你们要一再包庇歹徒?
胡海金、吴志峰、王飞雄等人,你们作为警察,用着人民的血汗钱,却干着包庇歹徒欺压人民的勾当,你们配做警察吗?你们处心积虑的坑害弱势百姓,丧失做人的基本良知,你们不仅不配做警察,做人都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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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金、吴志峰、王飞雄,几个警察队伍的害群之马 过分的争扯细节没必要。
1、你的伤是对方打的,就应该裁决对方给你治疗。
2、本案一起普通的邻里纠纷(如伤势不够刑事立案级别,如双方没有其他矛盾),派出所调解是合适的。派出所每天多少事?而现在办案的程序又天知道有多繁?
3、现在的法律“越多越反动”。公安按照法律规定,只能处罚违反治安法规行为。至于赔偿医药费、损失,只能调解,否则必须去法院对民事部分起诉。派出所碰到一个“辣子货”,有多伤脑筋? 想知道:
楼主的伤有多重?(可以自己找鉴定机构鉴定)是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这个很关键。是派出所立什么案的直接依据,民事纠纷本是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重伤才必须法院审判的。
对方“石某”平常劣迹斑斑?经常欺负邻里?如此,才会博得大家同情楼主。 看过程,楼主是一个“辣子货” 警察调解应该查明事实居中调解,这几个警察明显偏袒行凶的一方,又隐瞒案件笔录,做假证,就更不应该了,再说不管怎么处理,也应当把处理案件的法律文书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不服处理可以起诉。 这几个警察扣押法律文书一年多,不给受害人。又不让受害人在省公安厅网上反映问题,明显是有问题的。很可能真的收了行凶一方的好处。 九江市浔阳区警察胡海金、吴志峰、王飞雄为了非法利益,毁灭原始的案件材料,伪造虚假的案件材料,包庇行凶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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