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管理有关事项的告知】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票价及营运范围
在县城范围内实行按上车人次收费。具体标准为:3元/人;5元/2人;7元/3人;9元/4人。同上、同一路线方向,不同下的乘客,也按此标准执行。超出县城范围的由双方议定。
县城营运范围为:东至县检查院、中心幼儿园;南至县二中;西至县一中、县行政服务中心;北至金枫花园小区。
违反上述票价规定的及未经批准擅自涨价的,可拨打投诉电话:12358
2、对出租车司机甩客、拒载、不文明驾驶等行为,可向星子县运管局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92-2666710
3、为更好的服务群众,请投诉、举报人务必提供时间、地点、车牌号、具体细节情况及本人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情况后,做出相应处理及回复。
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星子分局
星子县物价局
2015年11月2日
不知湖边算不算这个范围之类。还有东篱公园那一边 新城算不算
很难执行的
米多ㄣ 发表于 2015-11-4 18:05
不知湖边算不算这个范围之类。还有东篱公园那一边
肯定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也该规范了,为创文明城点赞 太好了!以后也敢打出租车了 可能吗?那太好了,票价实在太高了。 这个规定好像N多年前出台的。只是出租车司机一直没遵守而已。 前几天打的到房管局要五元,前天的士司机只收了三元,这个规定好像已经开始执行了。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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