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领导决策失误终身追责
据新华社电 “拍脑袋”、“一言堂”、先拍板后走程序等不规范、不科学的决策者,将终身背上随时可能被追究责任的“包袱”。而在集体讨论时对不科学决策持反对意见的,或可以免责。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由政府决策的事项,应当由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由部门决策的事项,应当由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规定》指出,决策方案是否通过,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参加会议人员的意见、会议讨论情况和决定应当如实予以记录、存档。
浙江省政府指出,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其中,在集体讨论决定决策事项时,有关人员对严重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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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紧张了,那会不会大家都不作为。
我们需要的是廉洁,高效,职业化的政府。
那些为人民服务,人民公仆,代表光大人民群众等等的口号那些都是放屁! 随便看看 发表于 2015-10-3 16: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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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anglushan.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65.png为民办实事,才能得人心!百姓眼睛亮,好坏在心上。
南康小子 发表于 2015-10-3 09: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就紧张了,那会不会大家都不作为。
不作为难辞其咎!只能让贤!
民义 发表于 2015-10-4 08: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作为难辞其咎!只能让贤!
没说的那么理想
南康小子 发表于 2015-10-4 09: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说的那么理想
行不义必自毙,天理不容!为官者如明镜高悬,要明鉴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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