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左右房管局门口发生交通事故
本帖最后由 飞飞 于 2015-7-30 08:55 编辑接到网友爆料:11:20左右在房管局门口,一位四十岁左右女子骑电动车自南向北行驶,后面一辆五菱宏光急刹车导致追尾,人和电动车被撞3米外,女子头部受伤,流了血,右大腿也有撞破,目前送往人民医院。
接二连三的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是不是该好好反省一下?
感谢网友彩听文印爆料!
交管部门该动手查无证驾驶了!不要再躲空调房了, 又是电动车… 是该管管了 摩托车电动车管理不到位,必须强制保险带好头盔,机动车限速。 不管什么原因,机动车追尾而且将前车撞出三米远,必须全责。。。 .................. 面包车司机真到霉....... 又是电动车…{:soso_e118:} 晓迎晨_y6k07 发表于 2015-7-26 17:29
不管什么原因,机动车追尾而且将前车撞出三米远,必须全责。。。
蛋疼,只是照顾弱势群体,大多是骑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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