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飞 发表于 2015-7-26 11:45:07

11:20左右房管局门口发生交通事故

本帖最后由 飞飞 于 2015-7-30 08:55 编辑

接到网友爆料:11:20左右在房管局门口,一位四十岁左右女子骑电动车自南向北行驶,后面一辆五菱宏光急刹车导致追尾,人和电动车被撞3米外,女子头部受伤,流了血,右大腿也有撞破,目前送往人民医院。
接二连三的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是不是该好好反省一下?
感谢网友彩听文印爆料!



上星子网 发表于 2015-7-26 11:47:21

交管部门该动手查无证驾驶了!不要再躲空调房了,

星星的约会 发表于 2015-7-26 16:22:32

又是电动车…

wx_KiftReHR 发表于 2015-7-26 17:22:49

是该管管了

静水流深_QyCn7 发表于 2015-7-26 17:24:48

摩托车电动车管理不到位,必须强制保险带好头盔,机动车限速。

晓迎晨_y6k07 发表于 2015-7-26 17:29:21

不管什么原因,机动车追尾而且将前车撞出三米远,必须全责。。。

HELLO-宝贝 发表于 2015-7-26 21:37:13

..................

星钰家私城 发表于 2015-7-26 21:48:27

面包车司机真到霉.......

阿柏在线 发表于 2015-7-27 00:39:17

又是电动车…{:soso_e118:}

天乐 发表于 2015-7-27 07:46:33

晓迎晨_y6k07 发表于 2015-7-26 17:29
不管什么原因,机动车追尾而且将前车撞出三米远,必须全责。。。

蛋疼,只是照顾弱势群体,大多是骑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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