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部门严管紫阳北路的商业音响叫卖噪音!
高考临近,考生们都在认真的复习,可紫阳北路商业叫卖音响噪音从早到晚响个不停,(早上八点到晚上九点半)这不仅对于高考的学生的学习和附近居住的居民身心健康严重影响,还对我县的市容市貌也严重影响。希望借助星子网这个平台,提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希望立即行动起来集中整治,给学生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和居民的安静居住,使之真正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和谐秀美星子! 是的,每次从那过,两个店都在叫卖,还完全听不清她们说的是什么少些噪音污染,给大家一个宁静的环境,给学生们营造一个安静的氛围。
我也觉得有点 这条路商业叫卖音响噪音举报在星子政府网、落星墩网看见多次,职能部门抓一次好二天,为什么就是不能根治呢? 有关部门不作为。投诉也无济于事,有次建筑工地砼车在马路上泵混土,我投诉到安监局,局长的回答这是交通部门管辖,你说奇葩不? 上星子网 发表于 2015-4-18 19:35
有关部门不作为。投诉也无济于事,有次建筑工地砼车在马路上泵混土,我投诉到安监局,局长的回答这是交通部 ...
有次走碧竹村旁的马路回县城,走到天湖一号遇一亮点,一商砼车正泵水泥,他们其他小伙伴直接把路封了,真心不知道谁给他们权利封路的,二话没说,直接掉头绕道。
我深受其害,每天的噪音让我无法专心工作
{:soso_e176:}刚才百度了一下——
噪声分成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几个大类,管理部门各有分工。
根据法规规定:环保部门主要管理的是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或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响器材、喇叭等,由公安机关受理。这其中包括使用高音喇叭的学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所组织的娱乐,教育等集中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第六章第44条和第七章第57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嗽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违反此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那里确实好吵。都不愿意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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