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钰家私城
发表于 2015-3-27 07:48:37
这届政府应该不是以“和 谐”为主了,而是“依法治国”了。该走法律程序。
文山鹿
发表于 2015-3-27 08:53:54
陈林森 发表于 2015-3-27 07: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大前提是今天主张全面依法治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监管不利,权大于法。人情社会,送礼有理。中央严打,地方互护。民众有寃喊天无门,何时民声有回应?
文山鹿
发表于 2015-3-27 08:58:46
陈林森 发表于 2015-3-27 07: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大前提是今天主张全面依法治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监管不利,权大于法。人情社会,送礼有理。中央高压,地方妄为。民众有寃喊天无门,何时民声有回应?
文山鹿
发表于 2015-3-27 09:02:47
星钰家私城 发表于 2015-3-27 07: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届政府应该不是以“和 谐”为主了,而是“依法治国”了。该走法律程序。
民众应以法律为武器,以舆论压力作为依靠,其它无路可走。
文山鹿
发表于 2015-3-27 10:21:37
医院方面为何不做如何说明,来澄清事实真相?
skairy
发表于 2015-3-27 11:23:06
tianxiaweizei
发表于 2015-3-27 11:24:36
YYQ123 发表于 2015-3-27 00:41
了解事情的真相再来发表言论,不管你是医院方还是旁观者,都要考虑下家属的感受,毕竟最亲的人已经离开!
我是县医院的工作人员,当时我就在现场,家属固然有悲痛,但也不能胡搅蛮缠,开口就是150万,我哪点说错了
276719424
发表于 2015-3-27 11:33:13
YYQ123 发表于 2015-3-27 00:41
了解事情的真相再来发表言论,不管你是医院方还是旁观者,都要考虑下家属的感受,毕竟最亲的人已经离开!
亲人离开值得同情,但是不能借此违法乱纪。不能扰乱医院次序,如果因此给他人耽误了抢救时间,谁为此负责。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用法律做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冤屈在阳光下曝晒,F·B就无法滋生,正义会得到拥护,公道会为你说话。
OYB
发表于 2015-3-27 11:56:49
那边动不动有点死了人,就要找国家找政府赔偿,但是前提是要有拿的出来的证据
文山鹿
发表于 2015-3-27 13:52:55
skairy 发表于 2015-3-27 11: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算医院有重大失误,死者家属把灵堂设到医院去还是不合适的,应该走正规法律途径。对死者进行尸检,确定责 ...
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才是正道,其它无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