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鹿 发表于 2015-3-10 07:21:05

2015新婚姻法坑爹,还没买房的姑娘抓紧吧

本帖最后由 民义 于 2015-3-10 07:26 编辑


新浪乐居讯(编辑孙佳月)首先,让我们了解下2015年新婚姻法,其中有六项内容为“新规定”: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字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让越来越多的女性认识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劳而获是不可取,最危险的生活,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想法,越来越不那么真实,很多社会现象让女性明白,靠自己才是最正确的选择,要么与其共同奋斗买房置业,要么自食其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极为必要。

我是男人 发表于 2015-3-10 08:23:18

提取了精华

小魏 发表于 2015-3-10 08:35:02

如果自己买到起一套房,并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我想可能就不会想要结婚了。

飞飞 发表于 2015-3-10 08:47:05

这不是坑爹,是坑女人啊!

文山鹿 发表于 2015-3-10 10:39:37

我是男人 发表于 2015-3-10 08:23
提取了精华

一切趋于合理,理性取代感性。

文山鹿 发表于 2015-3-10 10:43:02

小魏 发表于 2015-3-10 08:35
如果自己买到起一套房,并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我想可能就不会想要结婚了。

男婚女嫁,合于—体,才叫完整。

文山鹿 发表于 2015-3-10 10:44:44

飞飞 发表于 2015-3-10 08:47
这不是坑爹,是坑女人啊!

时代叫女人更坚强。

游走的画笔 发表于 2015-3-10 10:46:19

是灌醒了女性

小魏 发表于 2015-3-10 10:47:08

民义 发表于 2015-3-10 10:43
男婚女嫁,合于—体,才叫完整。

如果有实力的话,我更倾向于不婚主义

星星123 发表于 2015-3-10 11:07:56

没必要为了房子是谁的而在意太多,防着谁,做父母的都是为了自己子女好。两个人在一起过的是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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