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一男子成冤大头 养儿8年方知非亲生
养育了8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近日,这位“冤大头”父亲张先生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解除与陈女士的婚姻关系。九江县人民法院判决张先生与陈女士离婚,孩子由陈女士抚养。2006年6月,张先生与陈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结婚。2007年8月份,儿子出生。
双方结婚头几年,因工作关系,张先生经常出差不在家。待孩子到三岁时,经常听见邻里说孩子长得不像自己,但是张先生从来没有往坏处想。因为自己就一个孩子,张先生把所有的父爱都给了这个孩子。
但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张先生越发觉得孩子长得不像自己,于是带着孩子去做DNA鉴定,结果发现孩子与自己的确没有血缘关系,这对张先生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面对“铁证”,陈女士坦承了自己的错误——丈夫常年在外,因孤独寂寞“出轨”,孩子是她和情人生的。陈女士知道自己犯的错无法原谅,同意了离婚。
法官认为,陈女士存在重大过错且其本人同意离婚,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记者赵岑雨)
男人的悲哀:( 无聊顶帖 孩子却无辜。 成人之间太随便,责任感的流失,却要孩子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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